本报讯广东省东莞市建设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放在当前工作首位,防止因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
据了解,该通知要求各镇街规划建设办必须高度重视建筑工人工资问题,主要领导应亲自抓好清欠工作,负责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 各镇街规划建设办要迅速对辖区内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有拖欠苗头的工地和施工企业。发现有拖欠工程款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隐患的,要即时解决,一旦发现事件苗头,要及时按规定报上级部门。
东莞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解决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由工程所在地规划建设办会同劳动分局负责。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责成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给施工单位用以解决工人工资;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拖欠工资的,施工单位应即时配合解决好工人工资问题;如施工单位暂无能力支付的,可由建设单位在应付工程款中预先垫付,待工程结算时从应付工程款中扣回。
据悉,凡因农民工工资发放不落实或拖欠工资引发集体上访及发生过激行为的,建筑工地一律停止施工,待妥善处理完毕后方可复工。有关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将被通报,并禁止其在东莞投标和承接新工程。
(吴 冰 朱卫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