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12月20日讯 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建管局获悉,为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凡因工程款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并停止施工。
青岛市建管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拨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