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萍)没有社会养老保障收入来源,60周岁后也可以拿到每月150元的养老补贴。记者昨从无锡劳动部门获悉,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城镇无社会养老保障的老年居民提供社会养老资助,从2007年1月1日起,《无锡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据悉,该制度将惠及城镇6万居民,每年财政要为此支付1亿多元,该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在省内、国内都还没有先例。
据了解,该《办法》适用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无锡市区(除江阴、宜兴)户籍居民;在2003年4月30日前取得无锡市区原城镇居民户籍,或者在2003年5月1日后无锡市区“撤村建居”的人员;取得无锡市区户籍累计满30年或取得无锡市区原城镇居民户籍连续满15年;年满60周岁;未享受社会养老保障待遇。该《办法》具体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各区劳动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共同负责辖区内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工作。凡符合条件的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街道民政和劳动保障机构审核并无异议的,报区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从区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次月起按月发给,标准暂定为150元,今后根据无锡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当调整。锡山区、惠山区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分别按上述标准的80%、90%和100%执行。
另外,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居民,如果其已享受社会保障待遇,但社会养老保障待遇低于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的,按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标准予以补足。该《办法》还规定,此项补贴实行社会化发放,经批准领取养老补贴的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到指定的银行点领取。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期间或者劳动教养期间的,暂停发放城镇老年居民补贴。此项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共同筹集。其中,崇安区、南长区、北塘区市级财政承担比例为70%;滨湖区市级财政承担比例为50%;新区、锡山区、惠山区由各区负责筹集。
据无锡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钱局长介绍,老年补贴制度既不同于社会保险,也不同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而是体现了社会福利的性质。养老保险待遇支付主要依托社会统筹共济能力,而养老补贴发放则完全依托财政资金。养老补贴将和养老保险、居民低保制度一起,构成全面覆盖的社会保障网。
据介绍,目前补贴标准的确定主要基于三方面综合因素的考虑,一是避免影响社会参保缴费人员的积极性;二是平衡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和纯农民三大群体的利益关系;三是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虽然目前市区只有约6万名老年居民进入养老补贴发放对象范围,但财政每年安排的资金投入将超过1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