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栗占勇)明年1月1日起,全省公安民警将统一使用新版人民警察证。
昨日,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警察证换发的有关情况。新版人民警察证由公安部制定式样和技术标准,全国统一规格式样,发放范围为公安机关在编、在职并已经评授警衔的职业制人民警察。 这是证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的惟一有效证件,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有很高的权威性。
新版人民警察证由专用皮夹和内卡组成,须内容齐全且同时使用方可有效。人民警察证皮夹为竖式黑色皮质,外部正面镂刻警徽图案、“人民警察证”字样,背面镂刻英文“CHINAPOLICE”字样;内部上端镶嵌警徽一枚和“公安”两字,下端放置内卡。人民警察证内卡正面印制持证人照片、姓名、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名称和警号,背面印制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务、警衔、血型、人民警察证有效期限,以及“人民警察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字样。
新版人民警察证采取了多种防伪技术,能够有效防止伪造、变造。新证管理上非常严格,人民警察证列入公安警用装备管理,有严格的发放范围和管理制度。
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称,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专用证件,除省公安厅按公安部要求统一制作发放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冒制作和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依法惩处。
人民警察证换发后,公安民警实行持证上岗制度。2007年1月1日起,我省全体公安民警将统一正式启用新版人民警察证,同时原使用的由省公安厅制发的旧版人民警察证全部作废。人民警察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当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人民警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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