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打伤偷车小偷,获刑1年赔偿2.5万
李明是从事建筑装潢行业的,2006年8月2日,李明在里河新村的一套房中搞装潢,当时他把电动车停在了楼下防盗门外的楼梯口。下午1点左右,突然听见电动车的警报器响,李明探头一看,只见四名男子围坐在电动车边。 李明当时就大喝一声:“干什么?”其中一人随口回答在找人。李明也未在意,回到房内继续干活。可是三四分钟后,电动车警报器又无端响起。再看的时候,发现一人骑着电动车正在跑,另三人则在边上。李明一边大喊“抓小偷”,一边就从房屋内冲了出来。四人一看情况不对,扔下电动车,分骑两辆自行车夺路而逃。李明则捡起被撬坏的U形锁,开着电动车就追了上去。由于电动车速度快,一会就追到了四人。李明要他们四人赔偿防盗U形锁,四人骂骂咧咧。
李明拿起U形锁砸向其中一人,然后五人就扭打了起来。李明的头上被小偷用砖头砸出血来。事后,被锁砸到的那名小偷林某被诊断为脾脏破裂。经法医鉴定,构成人体重伤。
随后,林某将李明告上法庭。12月19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审判了这起案子。李明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且赔偿对方2.5万元。
“早知要赔2.5万,电动车就让他们偷了”
昨日,记者如约在苏州金鸡湖边见到了李明,他正好在附近一家建筑工地干活。对于法院的判决,李明无奈地说,“真没想到,抓小偷还抓赔了,到头来还要赔偿小偷钱,我就纳闷难道我抓小偷还不对?早知道电动车就让小偷偷了才2000元,现在赔到了2.5万。”问及这次判决的赔偿能否及时到位时,他很为难地说,很困难。他说,这次打官司借了6000元给被伤害人,连律师费也是借来的。
李明三年前就从河南来到苏州打工,主要是干瓦工,家里有两个孩子上小学,“还有老年父母需要养活和看病,确实很困难。”李明说,他现在好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到1000多元,有时半个月都没有活干。李明说,自从有了官司后,自己经常睡不好觉,妻子也陪着发愁,不知道为什么抓小偷会抓出这样一个结果来。
“几人打我一个,为什么我不能还手呢”
就此判决,李明说,自己根本不服气,但是又没有什么办法,继续上诉肯定需要钱,自己已经欠了那么多的债了,在苏州又没有什么能帮他忙的人。
李明还说,真想不通,当时犯案的好几个人一起打他一个人,为什么他不能还手呢?李明指着头上的空白处说自己也受伤了,缝了7针,“被他们拿砖头打的,这种情况下我不可能不还手啊!”
李明说,自己在苏州曾被偷掉两部手机、一部电动自行车,租住的房子也被撬了,所以一直都很恨小偷行为,加上当时自己的处境,更顾不得什么了,可能下手稍微重了点。
问及以后是否还会出手抓小偷时,李明说,一个人肯定不敢抓了,否则又要吃官司了,除非有证人在场。
被打者哥哥:判决公正,他不该打人
昨日,记者与林某的哥哥取得联系,林某哥哥表示,对于这个判决他们认为还是比较公正的,不管怎么说,李明都不应该打人,就算弟弟偷东西了,也不该被李明打。据了解,目前,被打者恢复情况较好,林某哥哥也表示,既然谈好赔偿款了,不会再继续上诉了。
快报记者 王彪 摄影报道
12月19日,苏州市沧浪区法院判决一起特别的案子。失主殴打小偷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且赔偿对方2.5万元。小偷该不该打?有人说这次判决案件给出了答案:小偷行为虽可憎,但其人身权利同样受到法律保护,打伤小偷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也有人提出,打小偷被判刑甚至赔钱,是否会挫伤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昨日记者约见了被判刑的失主李明(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