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李微敖)前日,成都市质监局通报了对成都全市范围内生产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用铅酸蓄电池及电池充电器产品专项监督抽查的情况。在对成都市22家相关生产企业的抽查检验中,21家电动自行车,合格17家,合格率80.9%;11家车用铅酸蓄电池,合格6家,合格率为54.5%;9家电池充电器,合格仅仅1家,合格率为11.1%。
不合格的原因包括电动车整车重量超标、最高车速超限;电池2小时率容量严重不合格;而电池充电器则是标志和说明书不合格,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等等。市质监局分析其中的原因,认为整车超标是为了迎合消费者心理需求,而电池是“铅板涨价,个别生产企业为偷工减料,任意减小极板或采用劣质铅板,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充电器则“主要是部分生产企业为了节约成本,使用截面积较小的电源线”。这些不合格产品发生问题严重时,可能会造成触电危险,甚至会引发火灾等事故,从而严重威胁人身财产安全。
成都市质监局表示,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在收到有关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整改,进一步查明生产不合格品原因,制定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间,被抽查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凡经过产品抽样复查合格的,才准予企业出厂和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