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传不力 一票否决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出台,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本报讯 深圳打击传销要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实行动态分类管理,在不同区打击重点不一样。昨日,深圳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发布了《深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区以及相关单位在明年7月底前,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面清查整治工作和大要案件查处工作。
由于客观历史原因与地理位置等因素,广东省一直是传销高发地区,深圳传销行为也一度非常严重。据统计,2003年以来全市共捣毁传销窝点1218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219人,解救受骗群众1496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追究传销头目、骨干刑事责任59人,占广东全省刑事判决传销头目总人数的70%多。
近日,深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并在昨日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公布,市政府已于12月1日决定建立“深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该会议第一召集人为深圳市副市长卓钦锐,成员包括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办、市贸工局等政府部门以及各区政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具体承担全市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在打传过程中,不仅要实行属地管理,以市、区、街道为单位完善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还要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有关部门负相关责任的责任制,并纳入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体系的范畴,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方案还要求各区和有关单位即日起按照《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明年7月底前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面清查整治工作和大要案件查处工作,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打防管控”体系,作好迎接上级检查的准备工作。杜雅文 (责任编辑:赵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