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红
本报讯昨天,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公布了全省18个省辖市的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并公开作出承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符合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做到快受理、快查处、快结案。
临近岁末,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案件日益增多,但是,许多用人单位不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无法拿出有效凭据。
对此,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队长尚文卿提醒,如果农民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追讨工资提供下列凭证就可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有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认可的记工本、结算单等;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所以,农民工在打工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许多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不立即举报,追讨几年后才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按规定,两年内未举报投诉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尚文卿说。“本周六,农民工可以到郑州市紫荆广场现场投诉和举报,劳动、公安、建设、工会等部门现场受理。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足,将现场处理有关单位。”尚文卿说,对于来不及赶到现场的农民工,可直接拨打各地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
河南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来信来访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政三街四号邮编:450003举报投诉专线:0371-65938665电子信箱:hnldjc@ha.lss.gov.cn
各省辖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举报投诉电话:
郑州市:0371-67439828;开封市:0378-3268110;洛阳市:0379-63221615;平顶山市:0375-2988110;安阳市:0372-2955110;鹤壁市:0392-3335110;新乡市:0373-3068777(昼)、0373-2212113(夜);焦作市:0391-3997219;濮阳市:0393-4437189;许昌市:0374-2627069;漯河市:0395-3131239;三门峡市:0398-2855273;南阳市:0377-63180789;商丘市:0370-2781033;周口市:0394-8222380;驻马店市:0396-2883723;信阳市:0376-6235110;济源市:0391-6636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