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机油洒落路面,摩托滑倒摔伤乘客。法院一审判决:
金黔在线讯任某驾驶的大货车将机油洒落路面,一辆摩托车驶过时滑倒,摩托车上的乘客安某被摔成九级伤残。日前,安某将货车司机及车主告上法庭,索赔5万余元。 云岩区法院一审判决驾驶员任某补偿安某1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7月17日21时30分,任某驾驶王某的大货车途经三桥时,车上的机油不慎洒落路面,导致安某乘坐的摩托车驶过油滑的路面时滑倒,安某受伤。经交警部门现场勘验认定,本次事故为意外事故。安某受伤后,入院治疗30天,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为此,安某将任某及大货车车主王某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52597.3元。
云岩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任某驾驶的车辆机油洒落路面,致乘坐摩托车的原告安某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属于意外事故,说明原、被告双方均无过错。根据公平原则,由被告任某承担50%的补偿责任较为适宜。被告王某虽为大货车的所有权人,但此次事故并非道路交通事故,同时,王某也非此次事故的当事人,故王某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扣除任某已支付给安某的5700元,一审判决任某补偿安某10443.1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