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建议全国推广
“不传播性病,能解决性问题,没有治安问题。”是网友广深硅客给充气娃娃妓院做的积极评价。未来豪客则说:“按照现行法律,此种经营大体上没有任何不妥,和真正的妓院形同神不同,值得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甚至我还觉得他隐隐有可以赞颂的地方。”立即就有网友附和“建议在全国推广,最起码价格便宜又安全”。
谁来监督管理
爱是辣舞则提出了他的担忧:如果产生无数的类似娱乐场所,届时,桌上放着各种情趣用品,店里站的全都是裸体的明星佳人,咖啡厅,酒吧,健身中心,洗浴中心……到处都是,这又怎么办?我们需要认定的是,在哪些场合可以出现充气娃娃?如果不做成包房,而是允许顾客在厕所里使用各种性用品,和救生圈一样的性质,交一定租金,又如何定性? 卫生消毒情况如何检查和保证?这是由卫生还是质量监督、或者消费者协会管?
李银河认为,从历史和从其他国家的状况看,“充气娃娃妓院”都成不了一个行业:“没有听说,这简直是……(租用充气娃娃)证明压抑的程度相当高了,连这样的东西都居然有人花钱去消费,我觉得它反映出人的压抑程度相当高。 ”
郑欣律师的见解是,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意识更加开放,像许多网友说的,从人性的角度、从健康的角度,甚至从预防疾病的角度来说都是有一定意义的,但要进行相应的管理,比如不能模仿明星的样子,在加强管理加强规范的情况下我觉得还是有一定积极意义的。但在目前的国情和道德观念下不太可能实现。
网友们还列出了经营此种项目的场所的几点注意示项:解决好关于明星的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问题;保证不泄露每个顾客的隐私权;要有卫生证, 严格消毒,做好卫生安全工作避免疾病的传染,保证用户不受伤害;要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五花八门的网友态度
◎laogui5607:听说国外远洋货轮为解水手之烦恼,上世纪70年代就随船使用。顾客无敲诈之扰,假人无性病之困,各得其利。
◎雨时:这种东西,自己在家里买了就算了,不适合在公共场合,有碍社会风气。
◎冰山火人:现在有些人心理压力大、需求旺盛,在现实生活中又无处宣泄,有这样一个场所让需求者毫无顾忌地宣泄,也是一个不错的环境,不失为一个安定社会的方法。
◎linxll521:太假了吧,这种仿真娃娃中国没有能力生产,只有从日本和欧洲进口,谁家还能给你做个中国明星的形象啊?除非你出个天价!
◎东风:不论出租还是出售,如果只把充气娃娃单纯地看作一个物品,不要把它和“妓院”、“卖淫”联系起来,法律是不是有可能通得过?公众的道德是不是能通得过?再一个问题是,这种事情都是私密的,要公开租用成为经营项目似乎并不见得有市场,要让其成为一种合法的、新兴的行业的提法,个人感觉是幼稚的。
◎爱是辣舞:法无规定即无罪,在这个事例里,暂时还没有法律条文对应前,肯定是无罪的,但因此带来的社会影响及思考却是深远的。到底是允许还是禁止,随着时代的变化都会变化,但在现在,我们需要对该类事件有一个说法。
◎可可:可以减少意外怀孕的几率,是一种个性化的服务,宽容文明的社会应该可以包容。政府要做的就是健康的引导和监管。
◎大山:租给人家,拿回家去用,肯定是合理合法的。问题是,在公众场合,就有有伤风化的嫌疑。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