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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郑卫东恢复了原来的生活,打理他的面馆生意
8月22日,郑卫东拿着取保候审通知单走出看守所 本报资料照片 记者 王警 摄
人物速写
姓名:郑卫东
性别:男
年龄:38岁
籍贯:河南
职业:刀削面馆老板
语录
“我恨他们,就是要抓住他们,我一点都不后悔。”
“抓贼没错,但太冲动,要是真给我判了,全家都完了,我不懂法嘛。”
“我看见小偷还是有气,还是会抓。能管就管,管不了,报警。”
专家推介语
从法律理性出发,郑卫东持刀砍贼的行为属于“以暴制暴”的私力救济行为,早已为法律所禁止。但是,这种明显违法行为在公众中引发的同情,足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反思。国家机关应该以此为鉴提供更加便捷、安全的公力救济手段,也可以尝试吸收民间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的制度性建设。(法学研究者张西安)
报道回顾
2006年8月9日《砍倒偷车贼失主静候民警》2006年8月10日《持刀砍贼:正义的错误行为》2006年8月11日《重视不够VS警力不足》2006年8月15日《“刀砍窃贼”的悲剧结局》2006年8月23日《砍贼的郑卫东被取保候审》
12月初,位于西安市环城南路的碑林区临时劳务市场正在装修,昔日的顶棚已经拆了,看起来更像个大操场。但来找活的工人们依然大片大片聚集在此。他们顶着寒风,一边缩着身子跺着脚,一边焦急地等待着招工的老板。
“2006年8月8日,
永生难忘”
“郑卫东?不知道。”几位等活的工人听记者提起这个名字,都是一头雾水。但是,近4个月前的夏天,引发市民激烈争论的“砍贼事件”就发生在这里。
8月8日,第四次来这个临时劳务市场招小工的郑卫东,将一名在此偷车的窃贼砍伤。在砍贼的第二天,他被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文艺路派出所刑事拘留,涉嫌罪名是故意伤害。直到8月22日,因证据不足,他被取保候审。
“2006年8月8日,这一天,我永生难忘。”郑卫东说。
他说自己砍贼的理由很简单,只因为他前三次来这个劳务市场时,不仅自己的电动自行车在这里被盗,还两次在这里见到其他市民自行车被盗后难过的表情。所以,当他第四次来到这个劳务市场时,怀揣一把菜刀,决定只身一人抓贼。
郑卫东砍贼被抓一事经本报报道后,在读者中引发热议。在激愤情绪中做出的偏激行为,却引起了相当多人的同情与赞赏。在网上,甚至有人送他“郑义士”这个称谓。
砍贼4个月后
为生活忙碌着
11月30日中午1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郑卫东和妻子魏兰花经营的刀削面馆。当时正赶上饭点,10平方米左右的店面坐满客人。郑卫东站在门口,忙碌着。他戴了顶红色棒球帽。帽子是从看守所出来后,魏兰花买给他的,“出了这个事,红色避邪,而且在看守所里剃光头,我不习惯。”帽子郑卫东一直戴着,一直戴到鬓角也长满头发。“出来后,还没理发呢。”
记者上前和郑卫东打招呼时,他先一愣,盯了两秒钟后,立即伸出油乎乎的右手,“呀,兄弟你咋来啦?吃了没,给你下碗面。”伴随这句问候,是一阵爽朗的笑声。
这是记者第一次见到郑卫东脸上有笑容。8月份,不论是被刑拘还是取保候审,郑卫东的表情除了痛苦就是严肃,好像一个随时准备慷慨赴死的斗士。但在这次采访中,不论聊什么话题,笑容都时不时挂在他脸上。就连接电话时,郑卫东也微笑着用河南普通话说:“不好意思,现在太忙,俺们不送餐。”
和记者打了个招呼后,他又忙了起来,“不好意思,你先坐……”郑卫东一边低头找钱一边说。他很忙,忙着招呼客人、撕票、收钱,吩咐店员收拾碗筷。魏兰花也是从隔壁的操作间出来微笑着点个头后,赶紧转回去,忙着捞面,浇臊子。
8月份,在郑卫东“砍贼”前,他和魏兰花在相隔不远的地方经营着刀削面和炒菜两间饭馆。他被刑拘后,魏兰花一人实在太累,而且“也不知道卫东将来是个啥结果”,便将卖炒菜的饭馆盘出去,独自支撑面馆。那时,中午不论多忙,只要记者来采访,她都会放下手中的活,说她的丈夫。
如今,夫妻俩共同经营这间店,每天早上7时起床,到菜市场进货。从中午一直忙到下午3时后,魏兰花回家照看孩子。郑卫东则等到晚上9时许,才关门收摊。“有时打扫卫生,回家都11点多啦,累得光剩睡觉了。”
除了身份
生活已回到正轨
问起郑卫东现在的生活状态,他轻松地脱口而出:“一切都正常了,跟进看守所前一样。”
在看守所时,郑卫东一天只睡三四个小时。“那时候都快疯了,都不想砍贼到底对不对,光想以后该咋办。”他说,“一天到晚都想要是判刑了,你大姐(魏兰花)、俩娃、老母亲该咋办?”
那时,他说自己什么东西都吃不下,“在里面,我整整瘦了十斤。”他伸出10个手指比划着。
8月22日,失去自由半个月后,郑卫东取保候审,从看守所到回家的路上,他一直手捧着那张取保候审通知单,机械地死死盯着,想把上面的每一个字都记清楚。但当记者再问起那张单子时,郑卫东已记不得把它放在哪儿了,“上边都写的啥?好像就是说我被取保候审,还有注意事项吧。”
取保候审前两天,郑卫东71岁的老母亲独自一人从河南老家赶到西安。她去了派出所,但没有见到儿子。等郑卫东出来后,母子一见面都哭了。“不光是俺妈,全家人都哭了,俩孩子见我回来,抱着我都不放手。”
从看守所出来后的三天里,郑卫东把自己关在家闷着,哪儿都不愿去。“心里还是乱,没底,害怕哪天再进去,害怕再失去家人。”三天后,他回到面馆干活,但仍然心不在焉。“好几次收钱算错账。”
然而,时间却是最好的止痛剂。经过家人、朋友的不断劝慰,郑卫东渐渐想清了一个简单的道理:能从看守所出来,就证明没事了。“我又回到了生活的正轨,就像拐了个弯,又走上正道了。”郑卫东说,
出事后,郑卫东觉得亏欠家人太多,他刻意承担起更多家务。“以前对孩子关心太少,现在没事就教育他们好好念书。”当问他都怎么教孩子时,郑卫东笑笑说:“我没文化,但我反复强调,将来不论干啥都要守法,不敢冲动,要不然又进去了。”
然而,他想和4个月前的生活诀别,却是完全不可能的。对郑卫东来说,还有两点让他放心不下,一是怕小偷伤好了报复,他不得不防。
二是那个取保候审的身份,“总是留着个尾巴,不彻底嘛。”11月底,因为老家房子漏雨,魏兰花回河南帮忙修房了。这个本应由儿子来完成的工作,郑卫东却“有心无力”。“取保候审不结束,我不能离开西安,还要随时准备接受警方传唤呢。”
“我做的事,
应该有价值吧”
再回头看自己砍贼的行为,郑卫东的心里起了微妙变化,话“软”了。
“我恨他们,就是要抓住他们,我一点都不后悔。”这是8月8日郑卫东在文艺路派出所候问室内,撂下的一句狠话。
如今再说起,郑卫东会先强调砍贼是迫于形势危急。“那几个小偷都拿着东西逼上来,我要不砍,自己就交代了。”随后,才会接上一句:“抓贼没错,但太冲动,要是真给我判了,全家都完了,我不懂法嘛。”
“我能出来,证明法律还是公平的。”但即使是面对外人,郑卫东也不避讳被刑拘的事实,他觉得因为砍贼被刑拘,不算人生的污点。可魏兰花却仍对丈夫被刑拘耿耿于怀,她反复念叨:“卫东替人家抓小偷,自己却被关了半个月,我想不通。”
“我的行为就像武侠小说的英雄一样,路见不平,行侠仗义。”说这话时,靠在椅背上的郑卫东猛然直起身,但又立刻靠回去,“不过我也寒心,失主到现在连个感谢的电话都没有,我为了谁嘛?”
当记者问郑卫东如果再遇上小偷行窃,是否还会抓,他没有考虑就回答:“会,我看见小偷还是有气。”但立即补充,“能管就管,管不了,报警。”
取保候审后,郑卫东又去了一次劳务市场,纯粹是故地重游。那次,他并未发现市场里有偷车贼,“肯定因为我砍了贼,警察也重视了,小偷害怕,跑了,”他解释说,“从这一点看,我做的事应该有价值吧。”
见义勇为联盟:
我们和他不一样
除了“孤身作战”的郑卫东,在西安还有一些市民自发组织起来,成立了民间反扒组织,见义勇为联盟便是其中一支。12月3日中午,联盟的十余位成员到医院看望了一位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市民,匆匆吃完饭后,下午他们又开始行动了。
这个成立于今年7月份的联盟,目前有四十余位成员,“碰碰”是发起人之一。虽然都是抓贼,但对于郑卫东因砍贼被刑拘的事,“碰碰”只略知一二。评价郑卫东的行为,“碰碰”觉得:“他见义勇为抓贼我很佩服,但我们和他并不是一路的,手段不一样,观念也不一样。”他坦言,联盟从未和郑卫东联系过。
虽然未明说,但“碰碰”认为郑卫东抓贼、砍贼是典型的报复小偷的行为。“就像不少申请加入我们联盟的市民一样,刚开始都热血沸腾,就因为他们被偷躁了,想抓住个小偷,狠狠报复,如果抱着这种心态,联盟是绝对不会允许他加入的,我们不应该用错误的方式去惩罚错误,这是恶性循环,”他说,“联盟抓贼过程中,成员只能带防身的伸缩棍,而且必须是在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使用,其他进攻型器械绝对不允许携带。”
“碰碰”说,见义勇为联盟抓贼的目的,不是为了抓贼而抓贼,“而是通过自发抓贼的形式,唤醒更多市民的热情。”
一座城市“对付”
盗贼的努力
郑卫东因砍贼被刑拘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市民热议,绝大多数人对郑卫东的行为予以支持。有人认为,市民支持郑卫东的背后,反映出大家对社会治安现状的不满,对小偷猖獗的愤怒。
为了“对付”猖獗的小偷,各区县的相关部门根据西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展开工作。不论是安装电子眼,还是将警铃安装到户,都体现出大家为同一目标努力着。
除了提高设备外,警民合作共治也在不断探索。12月7日,未央区成立由350名市民组成的专业群防队;12月5日,公安雁塔分局局长与“见义勇为联盟”成员座谈,并高度赞扬其行为,这些都反映出警民合作还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
然而,隔阂仍然存在,尤其在抓小偷问题上,很多市民都觉得警方对小偷惩治不力,抓进来又放出去。对此,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柏树林派出所所长魏随康认为,许多涉嫌盗窃的嫌疑人被送到公安机关而最终未能被判有罪,有客观原因。“小偷小摸的未成年人,要从轻处理;有些案子有赃物,没有失主;有些小偷并未人赃并获;还有些小偷被送来时,已让市民打伤,不够拘押条件,”他说,“而且,警力毕竟有限,不可能把所有力量都投入抓小偷。”
同时,这位基层派出所所长坦言,信息不通畅也是造成了隔阂的主要原因。“市民见义勇为抓住的小偷交给派出所,我们应该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就是没处理也要向市民说明理由,不能让市民觉得把小偷交给警方就没结果了。”“只有警民合作,才能最大限度解决问题。”魏随康强调。为此,碑林分局和柏树林派出所的反扒队正在物色志愿者一起工作。他还特意提到了市民自发组织的反扒联盟,“我们很愿意和他们合作,给他们培训,给他们帮助。”
但他认为,警察是抓贼的主体,“对于市民,警方要保护他们的热情,但一切行动要在民警的指导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记者手记
安全感
回访前,我曾设想过多种再见郑卫东时,他可能呈现的表情。然而,他和我握手时爽朗的大笑还是让我吃惊。确切地说,笑,才是郑卫东的真情流露。
也许,郑卫东认为自己的行为绝不会与犯罪划等号;也许,时间是最好的止痛剂,总之,他又回到了砍贼之前的生活,“只是拐了个弯”。这样的状态,让记者欣慰,也让每一个关心他的读者欣慰。
然而,记忆是无法抹去的,不仅仅是“取保候审”的身份,还有回头再评价砍贼的行为。其中,最难让郑卫东回答的问题是:“你觉得自己的做法有意义吗?”他很矛盾,“遇见贼大家仍然冷漠,而且贼还是那么多”,一会又说,“还是有意义吧,起码我再没见那个劳务市场有小偷了。”
这对矛盾,不仅仅在于“砍贼”和“刑拘”之间。一位关注郑卫东的读者表示,砍贼不会对社会治安的改善有丝毫作用,“小偷依然很多,没有小偷因为他而收手。”
与其说读者关注郑卫东,不如说在关注自己生活的城市能给自己提供多大的安全感。正是因为社会治安形势严峻,尤其是对小偷的惩治不力,才会让绝大多数市民在谈到郑的行为时坚决表态:“支持他砍死小偷。”
这时,法律上的对错已不是最重要的。最为关键的是负责社会治安的相关部门,应通过郑卫东事件,反思社会治安治理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本报记者 冯强\文 陈团结\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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