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12月20日专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杭州市总工会今年以来对全市490名生活困难的劳模(先进)进行经济补助。
根据杭州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制定的《杭州市区劳模(先进)低收入补助实施办法》规定,在职或退休的省级劳模月收入低于1200元的,每月补足到1200元;省级先进月收入低于1100元的,补足到1100元;市级劳模月收入低于1000元的,补足到1000元;市级先进月收入低于900元的,补足到900元;非在职、非退休(失业、精简职工、农业)无固定收入的劳模,法定退休年龄前每月补助200元,法定退休年龄后每月补助400元。
据了解,杭州市相当一部分劳模(先进)因多种原因收入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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