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21日讯 记者刘倩报道:今年以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下,全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政府相关部门按照中央反腐倡廉的战略部署,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一系列的成果。今天,中央纪委宣教室副局级监察专员闫群力、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中心副主任任建明做客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先锋论坛”,以“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及成果”为主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谈及中央加强对省级纪委书记任职管理和实行省级纪委书记交叉任职的作用和意义所在时,任建明说,省级和省级以下纪委不能监督同级党委是现有体制下的一个突出问题。如何解决监督难的问题,有多种思路。目前在换届期间,中央加强对省级纪委书记的任职管理,就是一项有效地措施。这一措施的基本特点,就是省级纪委书记的提名权由地方党委收归中央,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省级纪委受同级党委制约的程度。如果这样一项措施的效果能够全部发挥出来,还必须要将这样的措施制度化,也就是说要作为党内的一项正式制度,这项制度应该明确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下纪委书记的提名权都归于上级纪委或者上级党委,只有这样同级纪委监督同级党委才成为可能。
任建明说,监督有效的基本条件是监督主体必须独立于被监督者,在我们现实的很多制度安排下,由于监督主体的独立性不够,从而导致监督主体权力处于弱势的情况。监督有效应该还有另外一个重要条件,就是如何克服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要克服信息不对称需要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监督主体要有权力了解各种监督信息;二是被监督者要负有公开相关信息的义务。历史的来看,我国的监督制度一直处在改革过程之中,我相信,监督难的问题会得到逐步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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