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健盛
近日媒体报道了春秋航空因推出“1元机票”受到济南市物价局15万元行政处罚的消息,由此引发了关于行政处罚是该保护竞争还是保护垄断的广泛议论。支持者认为“1元机票”属于价格违法行为,物价局的处罚保护了正常的价格竞争,并无不当;反对者则认为“1元机票”是与机票价格垄断的对抗,其受到处罚就意味着政府在保护垄断。
笔者一贯对垄断与限制竞争的做法深恶痛绝,并将之视为消费者的头号公敌。因为只有通过平等、有序、充分的竞争,市场资源才能有效配置,促使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实现物美而价廉,这才是提升消费者福利的源动力。但笔者对将“1元机票”贴上反垄断标签的做法却不敢苟同。
春秋航空自诞生之日起,就以低成本、低票价的特点受到业界关注和消费者的广泛认同。也正是它的“搅局”,使得原本铁板一块的机票价格垄断开始松动。各家航空公司也纷纷推出了4.5折以下的机票(国家民航总局曾于2004年规定,航空公司的机票折扣不能低于基准票价的4.5折。即所谓的“机票限折令”)。令人遗憾的是,春秋航空没有踏踏实实地将竞争进行到底,而是玩起了“1元机票”的噱头,醉心于商业炒作。笔者不相信春秋航空真的能把成本降到1块钱,更不相信春秋航空的乘客都是拿着“1元机票”去坐飞机的。如果有人期望以这种没有生命力的低价去撼动机票价格的垄断,那就是过于一厢情愿了。在这次“1元机票”受罚事件中没有听到民航管理部门和国内航空巨头的声音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或许,目前占据的市场优势地位让春秋航空觉得没必要再搞真枪实弹的竞争。前些日子媒体报道了70岁以上老人要购买春秋航空机票需提供健康证明的消息。尽人皆知,不会有谁为了买张机票到医院开证明。虽然春秋航空嘴上说是对消费者负责,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是因为买低价机票的消费者太多,春秋航空才能设置门槛、从容拣挑。如今的春秋航空已不像当初那样视反垄断为己任,“1元机票”充其量也只是其标榜低价的一句广告词,而济南市物价局15万元的行政处罚所引发的媒体报道倒着实为它省去了不少广告费。
打破机票价格垄断,不仅要依靠更多的新生航空公司通过良性竞争改变现有的市场格局,更有赖于政府对目前各类机票代理机构的治理整顿。消费者需要的是实实在在、人皆可得的低价和一个信息透明、操作规范的票务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