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召开听证会协调供热欠费纠纷
法制网讯记者周崇华近日,宁夏银川市首次召开拖欠采暖费听证会,却因供用双方都无法提供室内温度达不到18度的法定标准证据而作罢。12月19日,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依据银川市供热条例的相关规定,驳回白天鹅餐饮娱乐公司的停暖申请;同意哈纳斯热电公司对一居民楼断热。
据介绍,银川一些居民常因室内温度达不到18度的法定标准而拒绝交纳采暖费,导致有的供热企业难以负重,不得不采取停暖手段逼缴采暖费。
听证会上,银川白天鹅餐饮娱乐公司以光华巷7户热用户拖欠2004年至2005年度采暖费为由,向银川市供热办提出申请,要停止对7户热用户供暖。光华巷7户热用户代表却认为,他们是在室内温度不够18摄氏度的情况下才拒交50%采暖费的,供热单位因此要求通过停暖制裁热用户是不公平的。
由于供用双方都提供不出供暖是否达标的有效证据,物业办要求双方在听证会后继续搜集证据。3天后,因供用双方仍然无法提供出供暖是否达标的有效证据,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遂根据听证情况和前期调查,作出行政批复。
银川市物业办认为,光华巷7户热用户已同意与供热单位在确定应扣除停暖天数的相应费用后,补交采暖费,并非拒绝交纳或恶意拖欠,因此驳回了供热单位的停暖申请。
湖滨街19号楼32户热用户中,开听证会时只有7户居民到会。对此,物业办表示如热用户愿意,可召开第二次听证会,但到限定的12月18日没有一家用户提出再议。目前,除个别住户外,该楼住户室内温度均达到了规定标准。按照供用双方“11月30日前交清欠费,本期采暖费交纳过半,否则停暖”的约定,物业办同意了供暖单位的停暖申请。(责任编辑:徐艳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