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21日电(记者杨金志)近年来,忻贤民等四人在上海数家拍卖行内,为使自己低价拍得拍卖标的,多次采用辱骂、随意殴打他人等方式阻止他人竞拍,同时对竞拍成功者以语言相威胁,强行索取钱财。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对这四名“拍霸”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2年不等的判决。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至2005年9月期间,忻贤民、忻贤慧兄弟伙同褚庭山、朱学贵,在上海的普陀、黄浦、浦东、静安、虹口等区多家拍卖行内起哄闹事,扰乱拍卖秩序,并对竞拍成功者进行敲诈勒索,作案达11起之多。
2003年8月7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新光影艺苑上海春申江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拍卖会上,为阻止竞拍人陈某竞拍,忻贤民带领褚庭山、朱学贵来到陈某处,当场对陈进行辱骂、拍打。拍卖结束后,他们仍不罢休,兄弟俩带领褚庭山、朱学贵在拍卖大厅门外对陈某围堵,忻贤民、褚庭山对陈某进行殴打,忻贤慧和朱学贵对陈某进行辱骂。
2004年11月26日下午,忻贤慧、忻贤民在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组织的拍卖会上,得悉张某夫妇以人民币5万元的价格拍到15辆报废车可获较大利润后,即带领褚庭山及其他多名人员,尾随张某夫妇至上海延安路、四川路高架桥下的停车场内,向张某夫妇索要钱款,遭到拒绝后,褚庭山强行坐进张某夫妇车内,忻贤慧、忻贤民等人以“你们不给钱是不能够离开的”“你们肯定是要给钱的,否则走不掉的”等言语威胁张某夫妇,张某被迫应允晚上再商量。当晚6时许,忻贤慧、忻贤民带领褚庭山等多名人员赶到一酒家内,强行从张某夫妇处索得人民币1.5万元。
法院认为,忻贤民、忻贤慧、褚庭山、朱学贵在数家拍卖行内,为低价拍得拍卖标的,多次以辱骂、拍打等方式阻止他人竞拍,起哄闹事;或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公共场所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忻贤民、忻贤慧、褚庭山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方法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又构成敲诈勒索罪,应当数罪并罚。据此,依法对被告人忻贤民和忻贤慧各判处有期徒刑10年;对被告人褚庭山、朱学贵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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