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伟民,1954年10月9日出生,上海人。1970年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76年2月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4月从部队复员。1976年12月,21岁的印伟民从部队复员来到热力公司,在首都集中供热岗位上一干就是三十个春秋。 星移物换,岁月流逝,虽然当年血气方刚的小伙儿现在已年过五旬,却一直不改初衷,依然迷恋自己的事业。三十年来,他不论是当工人还是做班长、工段长、副所长、副经理、党委书记,始终一步一个脚印无私忘我地工作,始终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在危险时刻冲在最前面,他有一股使不完的劲儿,因为他心中始终只有一个信念:干什么就得像什么,卖什么就得吆喝什么。正是由于他的无私奉献,党和人民给予他充分的肯定。从1988年—1999年,连续十二年被评为“北京市爱国立功标兵”;1990年被评为“建设部劳动模范”;1993年获“城建系统劳动标兵”;1995年又荣获了“北京市劳动模范”的殊荣;1991年、1996年、2000年和2001年被评为“北京市城建系统优秀共产党员”;2004年被评为“全国城建系统劳动模范”;2005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2006年被评为北京市国资委优秀共产党员“十大英才”和“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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