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管的背后
那么事实真像宋兆堂和张海所说的那样,南山煤矿没有再进行采煤吗?记者找到在南山煤矿工作的矿工,他们向记者透露了完全不同的情况。
记者:“什么时候来的?”
矿工:“9月12号。”
记者:“怎么记那么清楚?”
矿工:“9月12号,当地逢场嘛,你们这儿说赶会,我们就是那天走的,我们一起来了6、7个。”
记者:“6、7个,你们都是要下井的吗?”
矿工:“嗯。”
记者:“像你们在这儿干的活,是正常是算采煤,还是维修。”
矿工:“采煤。”
这些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三个班次轮流下井采煤,每个班次有30人,按照这样的生产规模,灵石县的安监部门应该不难发现南山煤矿的违规,如果在这个时候制止,34人的特大矿难也可以就此避免,但南山煤矿第二次逃过了被关停的处罚。
又过了一个半月,时间到了9月28日,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监察部等12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立即清查那些没有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矿井,防止它们擅自生产。灵石县接到这一通知之后,也迅速在全县布置落实。
记者:“没有依法取得安全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整合矿井,一律不得组织生产,南山煤矿属不属于这两类之列?”
宋兆堂:“属于不能组织生产。”
宋兆堂告诉记者,在这次的检查他同样没有发现南山煤矿有违规生产的行为,那么,作为安监员的张海这次又看到了什么呢?
记者:“工人在采煤吗?”
宋兆堂:“没见,好像有几个工人。”
记者:“在采煤吗?”
宋兆堂:“不大清楚井下的工人在做什么?”
记者:“你看到什么?”
宋兆堂:“工人是见了几个,星星散散的几个,但是他们在干什么,记不清了。”
尽管发现有工人,但安监员张海记却不清这些工人们当时究竟在干什么,于是记者只好找到南山煤矿的矿工们,来向他们核实当时的情况。
记者:“你们在矿井底下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矿工:“我们就是采煤嘛。”
记者:“主要做什么?”
矿工:“也是采煤。”
这位矿工是今年5月份从四川来的,他告诉记者,他来到这家煤矿之后,一直都在井下从事采煤的工作。
记者:“像你个人一天能挖多少?”
矿工:“嗯,20来车吧。”
这位矿工告诉记者,他们下井挖煤,是两人一个小组,每天可以采20车煤,我们可以算一笔帐,每班有30人,也就是15个小组,可以采煤450车,每天三班倒,也就是说,每天在南山煤矿进进出出的车次多达1350车次,这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红火的生产场面,但遗憾的是,灵石县的安监部门居然没能发现,南山煤矿又一次躲过了被关停的命运,34人特大事故也再一次失去了被避免的机会。
时间又过了一个月,10月20日,国家安全委员会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对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煤矿必须关闭,要求各地下大力度进行清查,灵石县又一次对南山煤矿进行了检查。这些工人告诉记者,他们每天三个班次轮流下井采煤,每个班次有30人,按照这样的生产规模,灵石县的安监部门应该不难发现南山煤矿的违规,如果在这个时候制止,34人的特大矿难也可以就此避免,但南山煤矿第二次逃过了被关停的处罚。
记者:“你没有发现,没有发现他们在采煤?”
张海:“没有。”
记者:“有还是没有?”
张海:“没有。”
记者:“是你没有走到,还是说你没有下井?”
张海:“可能我没有发现。”
记者:“你走全了矿下所有的工作面吗?”
张海:“应该是全了。”
记者:“的确没有看到?”
张海:“没有看到。”
难道这次南山煤矿真的停产了吗?如果停产,为什么它又酿成了11月12日的特大事故呢?
记者:“出事头几天是不是一直在采煤啊,12号出事前几天一直在采煤?”
矿工:“对对对。”
记者:“没停过,是吧。”
矿工:“对,对。”
现在,南山煤矿一直在违规生产,可安监员张海为什么始终没有发现呢?是不是南山煤矿的违规生产非常隐蔽呢?然而一位矿工的回答,却让记者大吃一惊。
矿工:“有好多车在这儿排队,还在等着。”
记者:“一天看到排队的车有多少辆,有没有数过,大概回忆一下多少辆。”
矿工:“那一天有20辆嘛,一天20辆,还得排队。”
记者:“这车全排在这儿。”
矿工:“对,对,排在这边,因为你开走了,你排到一、二十辆,拉走了,那辆车又来了,你就搞不清楚了多少辆了。”
这样壮观的产销两旺的场面,灵石县的安监人员竟然毫无察觉,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如果在这个时候发现并对它进行关停,11月12日34人死亡的特大矿难还能避免,但南山煤矿再一次逃脱被惩罚的命运,矿难终于不可挽回。
11月12日晚七点四十分,南山煤矿发生特大事故,34人罹难。
记者:“出事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
矿工:“出事的时候,我在工作面,我差两分钟就没命了,我是跑出来的。”
为什么明显的违规生产一次次逃脱监管?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非法小煤矿的问题有深层次的问题,有历史的问题,也有现实直接原因的问题,很复杂,我觉得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我们在基层有一些基层的工作人员或者是领导干部,或者是安全煤矿的监察人员和这个矿主的利益背后,有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权钱交易挂上钩这个问题。”
半小时观察:斩断干扰安全监管的利益链
经过长期立法努力,现在很难说中国的安全生产法规不健全,问题在于我们的这些办法在执行的时候被人打了个大大的折扣,灵石四次大的执法检查仍然无法阻止矿难的发生,并不是因为法律和制度不够用,或者发现隐患的技术手段不够先进,而是正常德监督妨碍了一些人的利益,他们采用各种办法让监管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和监管制度捉迷藏,就是在和死神捉迷藏,绕过监管程序并不难,但要骗过死神却不容易,在安全生产上多一分偷奸耍滑,死亡名单上就会多出一串血淋淋的名字。
安全生产符合矿工的利益,符合国家的利益,但不符合不法矿主的利益,落实制度的关键是让那些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地方官员明白一点,忠实地执行监督制度也符合自己的利益,落实监管制度不力不符合自己的利益,前不久,国家检查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出台了相关规定,详细列举了行政人员对安全生产不尽责任应承担的各种行政处罚,这项制度的用意就是将地方官员的利益和安全生产紧紧捆绑在一起。(来源:CCTV《经济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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