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3.30”特大交通事故真相查明
2马虎干部致16人死伤
黄占啊 记者 张友平 近日,鹤庆县法院对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洪松泉、李文彬玩忽职守一案,公开审理后对2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因2人的过失,间接导致了鹤庆县死伤16人的“3.30”特大交通事故。
法院审理后查明,今年3月21日,鹤庆县老干局根据工作要求,经相关主管领导同意,预定3月30日组织部分老干部到漾弓江梯级电站进行考察。3月28日,老干局务会议研究决定由该单位干部洪松泉、李文彬负责落实车辆,并特别提醒要确保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必须证照齐全,驾驶员要熟悉路况,车况要好。
然而,2人并没有把这个任务当回事。其中洪松泉没有按要求参与办理包车工作,由李文彬负责租车,他没有按包车的规定及要求,也没有办理相关客运手续,只用电话与熟悉的驾驶员吴玉良联系,称要租用其云L54238号中型客车,而事实上这辆车属于停班休息,并且车辆保险已经过期。在不了解车辆和驾驶员的情况下,李文彬又请吴玉良帮忙再联系另一辆属于报停休息的车辆。
3月29日晚,李文彬来到吴玉良家中,通知吴玉良考察活动出发时间和地点。3月30日早上,老干局工作人员及应邀参加考察的老干部分乘3辆车,向中江金河电站盘山专用道路驶去。这些线路因其危险性,早已禁止营运车辆通行。
当天上午11点多,当吴玉良驾车前往金河电站途经第七个陡坡处时,车辆驶离道路左侧滑下山坡,当场造成9人死亡,3人在抢救中死亡,1人重伤,1人轻伤,2人轻微伤,车辆解体报废的恶性交通事故。
鹤庆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洪松泉和李文彬违反工作规定,马虎行事,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洪松泉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判处被告人李文彬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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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上午11点半,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朵美乡境内发生了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鹤庆县黄坪镇客货运服务站一辆可载19人的中巴车载着16名乘客,从鹤庆县境内的六合电站专用公路翻下山坡,坠入150米深沟,事故造成12人死亡,4人受伤。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