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人落马左云矿难成官商勾结典型
侯利红
昨日国家安监总局通报的11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中,山西左云矿难因为在官商勾结问题上极具代表性,而屡次被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和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作为案例。
今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312万元。
在昨天通报的11起特大责任事故中, 117人因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最终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中左云事故中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玩忽职守罪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就达48人。
在谈及一些煤矿非法、违法生产时,李毅中再次表示,左云新井煤矿非法盗采资源,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发生事故后蓄意瞒报,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
今年5月,《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曾亲赴左云事故现场进行采访与调查,发现新井煤矿超能力开采已经达到疯狂状态。
新井煤矿属张家场乡乡办集体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为9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但仅在去年下半年,该矿就生产煤炭14万吨,今年仅头两个月就生产了5万多吨。
当时,国家安监总局一位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一个农民在一个地方承包煤矿,应该说是有一点背景的”,他当时就预测,“此次事故必然还会使更多隐藏在背后的有关人员浮出水面。”
对左云矿难的调查中,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副处长胡润生、副处级干部冯兴贵,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干部苗壮等5人涉嫌受贿,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新井煤矿违法所得1.35亿元也被没收。
昨日,上述官员再次对本报记者表示,矿难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已成为比较普遍的现象。他认为,除了对各级政府官员进行思想教育外,更重要的是要建立起一套完善的监管体制;并且要继续加大惩处力度,“绝不放过一个”。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