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颜剑虹)昨天下午,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易通卡押金案”在思明区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但作为这起公益诉讼官司的被告,厦门易通卡公司在法庭上并未提交答辩状,该公司称他们的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
目前,易通卡已经深入广大厦门市民生活的各个角落,为人们提供了许多方便。 根据厦门易通卡公司规定,易通卡在办理时除了工本费每张卡还须收取30元的押金,而到目前为止,易通卡的发行量已达数十万张,也就是说易通卡公司“保管”着办卡市民们的上千万元“押金”。
这笔巨款的用途市民们不得而知,不少市民都认为易通卡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不合理。厦门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更是将“易通卡收取押金”这一项评点为“霸王条款”。不过易通卡公司对此并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今年10月18日,公益维权者林雷向思明区法院提交了一份长达5000多字的诉状,详细论述了易通卡收取押金的违法和不当性,将易通卡公司推上了被告席,请求法院确认易通卡收取押金的行为无效并退还他30元押金。
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并定于11月14日开庭审理。不过原定开庭日的前一天,法院又将庭审日期推迟,将开庭时间定在昨天下午。
昨天下午,思明区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均到庭。不过易通卡公司方面并未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面对林雷的起诉,该公司仅称他们的行为并未违反相关法律,并要求法院驳回林雷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