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4岁儿童在一栋大楼边行走时,一块墙砖从天而降,将其砸伤。日前,忠县法院调解结案,该大楼的58户业主共同赔偿受伤儿童5万余元。
忠县法院审理查明,6月10日下午3点多,忠县乌扬镇曹家村4岁的凡凡(化名)与妈妈一起逛街。 他们走到忠县工商局下面的人行道时,楼上突然落下一块外墙砖,砸伤凡凡的头部。凡凡受伤后,先后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第一次手术花去2万元医疗费后,其父母已多处负债,无钱再做第二次手术。
为了孩子的医药费,凡凡的父母把该楼上的忠县工商局、建设银行忠县支行及其他住户共58名被告一起告上法庭。
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赔偿事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58名被告也自觉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编后:
不管是天降墙砖砸伤行人,还是青石卧路导致车损人亡,都让我们再一次关注到公共安全问题。因为我们知道,淡化公共责任的后果,是使伤者、死者之血失去或淡化了警示意义。
惟有认识公共安全责任之重,充分追究相关责任人之责,才可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也才可能保护更大群体的公共安全。记者 易守华通讯员魏永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