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空难祸起机翼被污染
国家安监总局、监察部通报11起特大事故处理结果
283人受处理,2名省部级高官受党纪政纪处分
综合新华社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刘铮陈玉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察部2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国务院调查处理结案的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果。 共283名责任人受处理,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省部级干部2人)。
11起事故全是责任事故
“这11起事故通过调查认定,都是特别重大责任事故。从这些事故的调查情况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发生地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说。
这些事故包括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11·21”包头空难事故、黑龙江七台河“11·27”矿难等,共造成535人遇难,11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4.15亿元。
两名省部级高官受处分
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说,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6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74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有45人。
黑龙江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刘海生,对七台河“11·27”矿难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受行政记过处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丰华,对东航包头“11·21”空难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行政警告处分。
事故背后官商勾结严重
李毅中说,从这11起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看,充分暴露出事故发生地和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上存在严重问题:一是一些事故企业和业主无视法律,非法违法生产,11起事故中,有4起属非法生产;二是发生事故的企事业单位思想麻痹,无视安全,管理混乱,严重违章作业;三是发生事故的地方及有关部门贯彻中央政策不认真、不坚决;四是一些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严重。
事故处理
1
山西左云矿难蓄意瞒报
48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
蓄意瞒报、震动全国的山西左云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山西左云张家场乡新井煤矿非法盗采资源,严重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发生事故后煤矿所在的张家场乡,乡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一起伙同矿主蓄意瞒报、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性质极其恶劣,影响极坏”。有关责任人员均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对组织瞒报的公职人员,开除公职。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副处长胡润生、副处级干部冯兴贵,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干部苗壮等5人涉嫌受贿,被依法逮捕。
新井煤矿总承包人李付元等48名直接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大同市政府副市长等25人受到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事故回顾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56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5312万元。
事故发生后,新井煤矿承包人李付元和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蓄意瞒报井下被困人数,转移死者家属,销毁资料,抽逃资金。
2
包头空难是因机翼被污染
12名责任人受处分,东航董事长李丰华被行政警告
经调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11·21”包头空难事故原因为:飞机起飞过程中,由于机翼污染使机翼失速临界迎角减小。当飞机刚刚离地后,在没有出现警告的情况下飞机失速,直至飞机坠毁。
事故调查组认为,飞机在包头机场过夜时存在结霜的天气条件,机翼污染物最大可能是霜。飞机起飞前没有进行除霜(冰)。东航公司对这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责任事故,12名责任人受党纪、政纪处分。其中东航董事长李丰华,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东航总经理罗朝庚,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党内警告处分。
事故回顾
2004年11月21日,中国东方航空云南公司CRJ—200机型B—3072号飞机,执行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任务,在包头机场附近坠毁,造成55人(其中47名乘客、6名机组人员和2名地面人员)遇难,直接经济损失达1.8亿元。
3
辽源大火因电缆短路而起
13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副市长金窗爱受党纪政纪处分
吉林辽源中心医院“12·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公布,事故直接原因是医院配电室电缆沟内电缆短路故障引燃可燃物。辽源市中心医院委托辽源市龙山区纺织电器安装队在进行配电室及部分电气设备改造工程中,存在施工质量不合格问题,并购置了质量不合格的电缆。
辽源市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兼辽源市中心医院院长王绍文等13名事故直接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辽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金窗爱等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事故回顾
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7人遇难,9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822万元。
链接
其他8起特大事故
2005年4月24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吉安煤矿发生透水,30名矿工遇难,直接经济损失783万元。
2005年10月3日,河南省鹤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发生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01万元。
2005年11月6日,河北省邢台县石膏矿区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33人遇难,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774万元。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双苯厂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8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并引发松花江水污染事件。
2005年11月27日,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发生一起特别重大煤尘爆炸事故,造成171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4293万元。
2005年12月2日,河南省洛阳市新安县寺沟煤矿发生特别重大透水事故,造成35人遇难,7人下落不明,直接经济损失973万元。
2005年12月22日,四川省都江堰至汶川高速公路董家山隧道工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44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2035万元。
2006年6月28日,阜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龙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32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839万元。
北江水域污染事故
13名责任人受查处
晶报广州12月21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广州记者俞萍通讯员粤纪宣)据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介绍,北江水域污染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已结束。韶关冶炼厂及其上级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股份有限公司的10名责任人员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韶关冶炼厂3名直接责任人员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去年12月16日,北江水域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韶关冶炼厂违反法规规定直接排放含镉超标的污水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责任事故。事故责任调查组已查清事故原因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金岭南公司副总经理、韶关冶炼厂厂长张伟健等10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韶关冶炼厂生产安全部副部长廖长海等3人严重渎职,涉嫌刑事责任,被移交公安机关作进一步调查,待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后,再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