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翁袁宝璟因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后,沈阳男子史某告上法院,向袁宝璟遗孀卓玛讨债220万元。近日,东城法院做出判决,作为袁宝璟的遗产继承人,卓玛和袁宝璟的两个儿子负责还债。
史某称,袁宝璟生前曾向他借款70万元人民币、50万元港币和11万美元。 去年9月,因袁宝璟被羁押,史某与卓玛约定,双方认可欠款220万元。卓玛承诺若不能按时还款,将用她和袁宝璟的三套住房抵债。史某在法庭上出示了袁宝璟所写的一张收条作为证据。
该案审理中,袁宝璟同父异母的两个儿子作为财产继承人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在法庭上,卓玛承认收条是袁宝璟所写,但称这笔钱是投资款,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袁宝璟14岁的大儿子认为,史某与卓玛约定用袁宝璟夫妻名下的房屋还债,违反担保法,侵犯了自己的继承权。
法院认为,史某与卓玛约定的以房屋直接抵债,违反有关抵押的法律规定,属无效。袁宝璟遗产应由继承人继承,以房屋直接抵债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史某要求用三套房子还债不能支持。法院同时认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死者的债务,卓玛等3人都未表示放弃继承,因此应承担还债责任。法院判令,卓玛和袁宝璟的两个儿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这笔债务。
新闻背景
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
袁宝璟白手起家,后任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号称拥有37亿资产,下属企业60多家,31岁时当上了当时全国最年轻的上市公司董事长,32岁时成为我国首位“世界青年创业者大奖”得主。
2003年11月24日,辽宁省辽阳市警方以雇凶杀人为由,将袁宝璟抓获。警方调查认定,1997年,袁宝璟因炒期货受损而雇汪兴枪击刘汉(未遂),后又因汪兴对其进行敲诈、恐吓而与他人共同预谋杀害汪兴。
今年3月1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袁宝璟死刑,并于当日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