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民陈女士到南京新街口一家大超市买食用油,一看每桶油的价格起码涨了十几块钱,可促销人员依旧一个劲儿地劝她:“多买两瓶,春节还要再涨价!”再看其他商品如大米、猪肉等,价格也一点没降。显然,想借节日“卖个好价钱”的商品还真不少。 针对此类现象,江苏省物价局昨日下发《关于加强粮油副食品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价格部门加强粮油价格监测,加大市场巡查,保证粮油市场价格秩序的稳定,严禁各种哄抬价格的行为。
省领导批示:保供、稳价
最近,部分地区粮油副食品价格上涨的现象也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关注。省政府领导在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下发的1~1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通报上批示:“元旦、春节将至,各地要加强对粮食、成品油、蔬菜、煤炭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切实做好粮油副食品供应工作,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的生活,保持社会稳定。”就落实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物价部门部署了一系列措施保证物价稳定。
重点监测八大类商品价格
当前,各级价格部门正密切关注两大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变化,重点加强对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粮食、食用油、肉禽蛋、水产品、蔬菜、成品油、液化气、煤炭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坚持实地采价,提高监测频率,增加监测网点,加强分析预测,安排节日值班,确保全省价格监测网络正常运转。
必要时启动价格预警
结合监测数据,物价部门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和重点企业的联系,客观分析重要商品市场供求情况,科学判断市场价格走势,对可能引起节日市场价格波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反映,切实做好预警预报工作。必要时,可启动价格应急预案,确保信息报送及时,渠道畅通。
两节期间基本不涨价
虽然全省各市都还有一些需要调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但在两节前后,省物价局将严格控制出台调价项目,两大节日期间原则上不出台或尽量少出台涉及民生的提价项目。确需出台的,要严格按照定价权限,切实履行定价程序,认真做好宣传解释,经地方政府同意后,方可稳妥出台。同时,要采取相关配套措施,把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落实到位,确保城镇低收入居民的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下降。
重点整治五大类收费
两节前后,全省物价部门还将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查处各种乱涨价、乱收费和价格欺诈、牟取暴利的行为,重点整治铁路、公路、民航春运客运和旅游、餐饮、景点、医疗服务等行业的价格秩序,保持良好的节日价格环境。特别是对粮油副食品市场价格,将着重加强对大型超市、粮油批发市场的价格引导,坚决打击粮油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
通讯员 苏佳中
快报记者 郑春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