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记者从上海市卫生局获悉,元旦期间各医疗机构休息时间为2006年12月30日至2007年1月1日,其中12月30日按各医疗机构原周六门诊安排。
春节期间,各医疗机构休息时间为2月18日—20日和2月23日—25日,2月17日和2月24日按各医疗机构原周六门诊安排。
节日期间急诊按常规正常开放。各医疗机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增设门诊,并做好安民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