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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河岸边这种采沙船很多,长沙的无证采沙、乱采滥挖现象突出,带来社会治安隐患及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图/IC
本报记者刘勇 长沙报道
禁止国家公务员参与沙场经营、合伙经营。昨日发布的《关于清理整治河道沙场的通告》规定,2007年2月10日前,公务员必须主动退出沙场经营或退出参占股份,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严处恶意偷逃税费沙场经营户
《通告》提出,长沙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12月28日起对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沙场的行政许可手续、税费缴纳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凡原有相关部门手续的沙场,应办理相关证件而未办理的,须在明年3月20日前按程序办理;凡办理了相关证照及年审手续的沙场经营户,须于2007年3月20日前到指定的政务窗口缴纳税费。对恶意偷逃税费、妨碍执法人员执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通告》要求,依法查处各类非法采、运船只。所有手续不齐备的采、运船应于2007年1月25日前到相关部门补办手续并总额缴纳规费;从2006年12月28日起,严禁各运沙船只向非法沙场供应沙石。
“地摊式”沙场无处可藏
昨日,长沙市召开沙石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宣布:从现在起,长沙市将用4个月时间,集中整治湘江两岸、浏阳河、捞刀河、靳江河及各县(市)所辖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问题”沙场及非法采运河道沙石行为。
近年来,长沙市规范采沙方面仍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无证采沙、乱采滥挖突出;无证经营、乱开、乱建沙场依然不断;河道内参运沙石船只泛滥;资源纠纷日益增多,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每年各种税费流失几千万元。
长沙市政府分析,造成这一局面,首先是因为河道采沙管理涉及国土资源、水利、交通、航监、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赋权,政出多门,管理漏洞多;规划滞后也造成无序开采和无序建场。长期以来,长沙一直没有出台湘江河道采沙开发利用总体方案。其次是因为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执法部门执法不力。
今后,在城市建设规划规定的沙场禁设区内,必须坚持“只拆不建”原则。依法取缔妨碍行洪、危及堤防安全的沙场。河道内防洪水位以下所谓的“地摊式”沙场和堆场必须彻底清除。清除后的河岸、滩地必须清洁平整,下河通路必须封闭。
从2007年4月起,长沙市将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取缔、拆除城市建设规范建设区以内的沙场,形成主城区以外大型沙石市场,实现沙石经营运行有序,管理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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