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马德里12月21日电(记者方长平)西班牙议会21日通过了政府提出的《保护消费者法》修正案,这部将于2007年1月生效的新法明确禁止一些行业的“霸王条款”。
新法规定,任何行业不得以“凑整”为由提高商品和服务价格,打电话和存车应按实际消费的分秒收费,没有提供服务的时间不能让消费者付费。 此外,消费者要求中止一项服务时,企业必须为其提供与申请服务时同等的便利,不得以任何方式刁难顾客,商家也不能用电话语音服务完全取代人工接待顾客的服务。
新法禁止房地产商因顾客没有通过自己借贷而对他们采取加价等惩罚措施,也不能将自己应交纳的税务转嫁给购房人。商家不得要求消费者履行没有事先告知的义务。
西班牙卫生和消费者事务大臣埃莱娜·萨尔加多在新的《保护消费者法》获得通过后表示,过去以“凑整”方式收费时,历来都是企业得利,而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总是吃亏,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西班牙消费者联盟也对新法表示欢迎,认为新法将保障消费者获得应有的权益和地位。
(责任编辑:黄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