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欠下220万元债务 亿万富翁遗孀被判替夫还债
本报讯 亿万富翁袁宝璟因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后,沈阳男子史某告上法庭,向袁宝璟遗孀卓玛讨债220万元。近日,东城法院做出判决,作为袁宝璟的遗产继承人,卓玛和袁宝璟的两个儿子负责还债。
史某称,袁宝璟生前曾向他借款70万元人民币、50万元港币和11万美元。去年9月,因袁宝璟被羁押,史某与卓玛约定,双方认可欠款220万元。卓玛承诺若不能按时还款,将用她和袁宝璟的三套住房抵债。史某用袁宝璟所写的一张借条作为证据。
该案审理中,袁宝璟同父异母的两个儿子作为财产继承人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在法庭上,卓玛承认收条是袁宝璟所写,但称这笔钱是投资款,不是债权债务关系。袁宝璟14岁的大儿子认为,史某与卓玛约定用袁宝璟夫妻名下的房屋还债,违反担保法,侵犯了自己的继承权。
法院认为,史某与卓玛约定的以房屋直接抵债,违反有关抵押的法律规定,属无效。袁宝璟遗产应由继承人继承,以房屋直接抵债侵犯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因此史某要求用三套房子还债不能支持。法院同时认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死者的债务,卓玛等3人都未表示放弃继承,因此应承担还债责任。法院判令,卓玛和袁宝璟的两个儿子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这笔债务。(《京华时报》供稿) (责任编辑:王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