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2月22日讯
家住海口创业新村的徐女士投诉称,她所居住的小区车辆是凭卡出入的,她手上捏着停车卡,却在小区找不到车,找物业管理处交涉,物管人员说是她不把车放到车棚,造成车辆丢失自己也有责任。
据徐女士称,她的一辆价值260多元的电动自行车放到家门前,前几天突然不见了,找遍小区也没有车的影子,她去找大门保安问,说小区对车辆的管理是凭车辆出入卡进来和放行,自己的卡还在手里,为什么就找不到车了?保安人员一查记录才发现,此前有一位男子在大门处押了一张身份证,说找不到出入卡,一时有急事要骑车出门,保安就对推车的男子放行了。徐女士就此找物管处负责人交涉,物管处的负责人说,主要是她不按规定把车停到停车棚去,要是放到停车棚就不会有事,因此要自己对丢车负责。
记者找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海口海利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创业新村管理处了解情况,该处经理助理石先生说,保安不凭卡放车是不对的,但徐女士停车不按规定停放,给车辆的管理造成混乱,对丢车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也不是全部向事主推卸责任,而是在事情发生后,立即就向金盘派出所报了案,现在派出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查清楚了,如果是他们的责任他们会承担的。(吴懿斌)(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