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副部长黄树贤今天通报了11起特别重大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省部级干部2人)。
黄树贤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28人,县(处)级干部62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74人。 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有45人。黄树贤说,在事故调查中,还注意加强对组织瞒报事故、权钱交易和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山西左云县新井煤矿“5·1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进行调查时,对新井煤矿承包人与张家场乡有关领导干部瞒报事故被困人数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有关责任人员均已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山西省安全监管局副处长胡润生、副处级干部冯兴贵,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大同分局干部苗壮等5人涉嫌受贿的问题,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5人现均已被依法逮捕。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从业人员知道作业场所有重大安全隐患、危及生命时,有不进行作业的拒绝权,业主和企业方不得对其打击报复。“任何企业都应该建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要维护职工的生命权。”李毅中说,现在还有相当一部分小煤矿,以及一些合资企业、外资企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
李毅中强调,要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现在不少农民工由于文化水平低,没有经过正规培训,这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
“要督促业主和工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上工伤保险,高危行业还必须上意外伤害险,以保护工人的合法权益。”李毅中说。李毅中在新闻发布会上还表示,我国目前正处于事故易发期,争取用10至15年时间走出事故易发期。“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原因,非一日之功,需要有一个长期的、艰巨的甚至出现反复过程的思想准备。”李毅中说,根据专家研究,走出事故易发期,英国用了70年,美国用了60年,日本用了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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