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自行纳税申报下月起开始,地税局详解申报程序
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将首次办理上年度个人所得的自行纳税申报。虽然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已进入倒计时,但对不少被归入该类群体的市民来说,在具体的操作环节上仍存在诸多疑问。 昨日(21日),深圳市地税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即将开始的自行纳税申报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解释。
应税收入有11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从下月1日开始,在2006年度年所得达到12万元的深圳市民,都需在年终后3个月内,向深圳市地税部门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应税所得收入共计11种: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在计算年所得时,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简称“三费一金”)为免税所得,可以从年度总收入中减去。
暂不开通网上申报
对于深圳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群体究竟有多大规模,深圳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负责人表示,目前深圳还难以提供一个确切的数字,但这个群体肯定不小。
对于纳税人如果未能自觉或如实申报如何处理,该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对个人所得可以通过其供职单位、财产转移经手机构、银行等部门,对个人所得收入进行监控。而在个人申报期结束后,税务部门会进行相关核实工作,对于一些收入较高,或者有确凿证据瞒报的,会重点检查核对,但他表示,目前也不可能做到对每一位纳税人提交的信息进行核实,而是主要通过抽查的方式进行。查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税局表示,由于目前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正在更新升级,短期内尚不会开通网上申报服务系统,而主要以上门申报和邮寄申报方式为主。另外,由于是第一年执行,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今年进行个人纳税申报时,不需要提供纳税凭证、发票等相关票据资料,而只需在申报表上填报相关数据。
将设专门申报窗口
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徐金强表示,在年底之前,地税局将通过多种方式将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表发放到方便纳税人取用的场所。纳税人也可到深圳市地税局网站、各个办税服务厅内下载或索取。同时,对于高收入个体较多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地税部门还将采用将纳税申报表递送上门的服务方式。
此外,为了避免在申报期限内申报过于集中造成拥挤,深圳地税部门将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接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窗口,或放置简易快捷的接收纳税申报表设施。同时设立专门受理申报补税窗口,为申报补税提供快捷服务。
申报方式:
可由单位代报
上门申报:纳税人自行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委托申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须有纳税人亲笔签名)。
单位代报:由用人单位(扣缴义务人)代为报送(须有纳税人亲笔签名)。
邮寄申报:用深圳地税局印制的专用邮寄信封进行邮寄申报。但仅限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补(退)税额”结果为“零”的纳税申报,结果不为“零”的申报表,则仍需到深圳市各区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进行纳税申报。
问题解答
哪些机构可代理申报?
纳税人所委托的中介机构,必须是经过国家税务总局审查批准的,具有税务代理资质的机构。目前深圳有符合要求的该类机构五六十家,主要包括一些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等。
股票转让收入如何申报?
股票转让获得收入,属于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目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暂时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在此次申报中仍需如实填写相关收入信息。其中,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之后的正数,为该项个人所得申报数额,盈亏相抵为负数的,该项所得收入按照“零”填写。
申报地点如何确定?
在中国境内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下统称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记者 王莹 通讯员 车俏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