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石莉芳实习生樊宏宇)昨日,四川省工商局对外公布了近期对超市、商场销售的植物食用油产品的质量抽查情况。本次对30个批次食用植物油进行了监测抽查,合格的13个批次,合格率为43.3%,不合格的17个批次,不合格率为56.7%。 结果显示,食用植物油卫生状况较差,亟待进行整治。
据省工商局介绍,本次食用植物油质量抽查存在卫生状况较差、标签不规范两大问题。其中有4个批次的食用植物油酸价超标,如标称“北京古船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规格为1L/瓶的玉米油存在酸价超标的问题;2个批次的溶剂残留量超标,还有7个批次的标签不规范。
酸价和溶剂残留都是重要的卫生指标,酸价超标意味着油已经产生了酸败变质,容易引起腹泻等胃肠不良反应,进而损害肝脏,长期食用溶剂残留量超标的油则会对人体神经系统、肝脏产生刺激和伤害。
到“放心店”买粮油真的很放心
本报讯(记者游佳)近日,为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放心粮油工程”,市质监局组织城区各质监分局、市计量监督检定测试所、市标准化所,对成都六城区今年授权的60家“放心粮油销售店”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显示,这些“放心店”在计量、商品条码等方面规范率都接近100%。
市质量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主要检查了这60家放心店的销售散装粮食的称重衡器、粮油类各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以及商品标签、标识法定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情况。检查人员共抽查衡器69台件,受检合格率89%;抽查各产地定量包装大米、面粉、元宵粉、玉米粉、挂面、食用油等共计26个品种423件,商品净含量准确率97.6%;抽查商品标签、标识8600张,法定计量单位采用正确率为98%。
部分“放心粮油销售店”还存在商品标签、标识计量单位采用不规范的问题。如有的商店在计量中把质量(重量)单位“kg”标示不规范地标注为“KG”、“kG”、“Kg”等;有的商店在商品标签标注是“17.50元/kg”,但分零后的预包装商品上却只贴了标有“3.50元”、“2.80元”等价格贴签,同样不方便消费者明白相应价格买了多少重量的商品;在检查中
还发现个别超市粮油销售店使用的衡器,超
周期脱检仍在使用。
此外,检查人员抽查核实了700个批次,1600个粮油商品条码,合法性98%、有效性98%。2%的问题出在有些是使用已注销的商品条码,还有编码不规范,存在多种规格不同类型的产品使用同一商品条码的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