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7:50 东北新闻网记者近日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日前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于2005年11月25日冒用顾青梅的名字,利用剪贴复印方法私制假身份证,并通过一姓赵的人办理了顾青梅的假房本,之后携带上述相关证明,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了一份拆迁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
同年11月29日,王某某在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以顾青梅之子的名义领取拆迁补偿款53460元。2006年4月4日,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一分公司报案,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立案侦查,并于5月16日将涉嫌诈骗的王某某抓获。王某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积极退出全部诈骗所得,还给被侵害人。
经回民区人民检察院审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266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被依法提起公诉。文/王中宙贺美英(新华网-呼和浩特日报)[责任编辑:龙秋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