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秦璇通讯员沈亭报道:5年内,惠民医院全省普及,城市空巢老人集中供养,每年16万寒门学子受助上大学……省政府近日发文,就未来5年全省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作出全面规划,着力构建统一、便民、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
近年来,湖北省初步建立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济、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等一系列社会救助制度,但总体上看,社会救助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新出台的《关于建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在生活保障、医疗、教育、就业、住房、法律援助等五大方面,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多、更实惠的救助。
《意见》要求,各市(州)和具备条件的县(市)要建立惠民医院或设立惠民医疗服务窗口,为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优惠服务;建立由民政部门主管的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农村特困人员提供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村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实行定期定量救助;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特困家庭学生实行学杂费减免,从2006年起全省每年资助16万名农村特困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完成大学学业;积极扶持低保人员就业,落实培训、职介、社保补贴和小额贷款等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低保对象劳动自救。
为加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力度,省政府还要求,各地要足额将社会救助资金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随财政收入增长和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相应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