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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2月22日电(记者杨维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指出,文明家庭创建工作要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以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民主协商的家庭氛围为主要内容,构建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文明家庭新模式,促进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顾秀莲是在22日召开的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上讲这番话的。她说,一年来,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级协调机构,积极推动各级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发展,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创建工作,在服务家庭中取得了实效,在服务基层中提高了创建工作水平。
顾秀莲强调,要找准新形势下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体现在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家庭鼓舞精神、凝聚力量、激发活力的功能,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家庭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建设一支独具特色的家庭志愿者队伍。要将和谐家庭建设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推进和谐家庭建设,达到和谐家庭建设的目标。要建设适应新形势需要的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的保障体系,在城乡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中建设文明家庭创建的新机制,加强文明家庭创建的阵地建设,切实加强家庭问题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协调小组副组长黄晴宜主持会议。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协调小组副组长洪天慧作了工作报告。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协调员、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顾秀莲强调 进一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19日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强调,要进一步贯彻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顾秀莲指出,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我们着眼长远,从推进我国人权保障事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求我们立足当前,通过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解决妇女发展中不和谐的问题,推动两性协调发展,从而更好地动员广大妇女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10日在杭州开幕的第四届长三角地区妇联主席联席会议暨长三角、港澳台妇女创业论坛上提出,要在全国范围内更广泛地构建妇女工作合作机制,为广大妇女参与和谐社会建设搭建广阔舞台。
近几年来,江、浙、沪三省市妇联发挥优势,勇于创新,在区域合作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2003年在浙江宁波率先成立了妇联系统第一个区域性联合组织——长三角16城市妇联主席联席会。
由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办的第六届东亚妇女论坛18日在京召开。来自朝鲜、日本、蒙古、韩国以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全国各省区市的妇女问题专家、妇女团体负责人约300人与会。此次论坛以“性别平等与可持续发展——全球化背景下东亚妇女的机遇、挑战和行动”为主题,各个参会国家和地区围绕妇女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创造性别平等的社会发展环境这三个专题进行了探讨。资料图片 顾秀莲(图片来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王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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