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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日报》报道,76岁的在深圳居住的北京离休老干部曹大澄,卧底与乞丐同吃同行两个月,揭开残害、胁迫流浪儿童行乞黑幕,撰写了2万字的调查手记,送达中央领导并获长篇批示。随后,深圳警方展开近一个月的打击整治,使深圳拐卖、残害、胁迫未成年人行乞等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明显遏制。
毫无疑问,每个有良知者都应向这位老人表达无限敬意。他是个英雄,不顾个人安危,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但加给这位老人的所有褒扬都无法弥合那些弱势群体正面临的权利救济缺失之痛,换言之,如果一些极端贫困人群的生存境况得不到改善,政府管理部门又不积极地担负起应尽的责任,即便有一百个曹大澄,也无法阻止类似的悲剧重复上演。
内幕令人心惊:除了通过拐骗、购买、收留、抢夺等手段获得小孩之外,竟然还有犯罪分子和未成年人的父母签协议“租用”小孩,以让其行乞获得暴利。我们尽可以痛斥其丧心病狂,指责那些为人父母者良知泯灭,但我们也不得不反思:如果不是因为贫困,这些父母会把自己的子女“租”给犯罪分子吗?
其实,比贫困更可怕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对这些弱势群体权利的漠视。一个老人的一次偶然遭遇就能发现问题,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不可能毫不知情,更不可能无力改变。
然而现实正如老人在调查手记中所言:妇联说权力有限,无权扣人,管不了;民政部门说只管收容救助,没有执法权,管不了;公安部门称有人打110报案才出动,可那些残害儿童的犯罪分子能打110叫警察来抓自己吗?冷漠、推诿、扯皮,这就是管理部门的众生相,这就是弱势群体权利救济现状的真实写照!
我们尊敬英雄、崇尚英雄,但我们并不处在一个个人英雄主义的时代。事实上我们完全可以这样推断:如果没有总理及其他中央领导的批示,曹大澄的义举能否得到回应都很成问题。
在民主和法治的天空下,我们需要的是以政府部门对制度的完善和对职责的坚守来对公民权利进行庇护和救济,而不是个人英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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