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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 对方通知时将内容弄混 月球大使馆CEO打赢行政官司———
本报讯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出具的一份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时把内容张冠李戴,结果被申请人月球大使馆CEO李捷抓住了这个“小辫子”提起行政诉讼。
今天上午,市一中院判定,虽然商标局已重新作出受理通知书,但是商标局之前作出的通知书违法。
2006年5月23日,李捷向商标局提交了三件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号分别为5369172、5369173、5369174。均指定使用在第十类“避孕套和非化学避孕用具”商品上。
三件申请商标均为图形、文字与数字的组合。其中,第5369172号商标的整体图形为帽子形状,文字数字为“20奔腾坚忍不拔”。第5369173号商标的整体图形亦为帽子形状,文字数字为“30日立坚忍不拔”。
9月29日,李捷收到商标局作出的第ZC5369172SL号商标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发现该通知书记载的内容为第5369173号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内容。李捷对该通知书不服,认为商标局擅自更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月1日,商标局重新作出第ZC5369172SL号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纠正了错误内容,并明确表示撤销9月18日误发的受理通知书。
市一中院判决认为,被诉受理通知书记载内容有误,法院应予纠正。但鉴于商标局已撤销了该通知书并重新作出,李捷起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已无撤销的内容。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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