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先生自称快递前打包的是双价值1680元名牌运动鞋,委托“宅急送”从朝阳送到海淀,可第二天收货人收到邮件拆开包装,只找到两块玻璃和鞋的填充物和包装袋。为此,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是委托人自己包装,公司不能承担责任。
委托人
运动鞋价值1680元
12月20日下午,钱先生委托“宅急送”从朝阳区六里屯快递一双“乔丹”运动鞋,送给海淀区苏州街的朋友赵先生作为礼物。钱先生说,这双鞋是他上周新买的黑色运动鞋,价值1680元。“我把运动鞋连同鞋盒一起装进黑色塑料袋中,并在外面缠上胶带。”钱先生说,当时来取邮件的师傅用电子秤称的重量为1.4公斤,他填了张同城快递单,确认了邮单号为2023514872后,快递员收取了10元钱就把邮件带走了。
收货人
收到两块钢化玻璃
21日中午,收货人赵先生接到邮件,可让他不解的是,鞋盒里装的居然是两块玻璃。据赵先生说,他是11时左右收到的邮件,签完收条后拆开包装,发现鞋盒里只有两块大约20厘米长的有机钢化玻璃,还有两团白色软宣纸和装鞋的牛皮纸袋。“送我的鞋不知去哪了,快递员李师傅也说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我已经签了收条,有问题直接找公司解决。”赵先生说,他在收条上加上“箱子里只有两块玻璃,没有鞋”,并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了钱先生。
接到电话,钱先生也吃了一惊,价值1000多元的运动鞋怎么转眼变成了破玻璃。记者注意到,赵先生收到的邮件包装和钱先生描述的一样,赵先生也表示接到邮件时并未发现有拆过的痕迹。钱先生说他经常找“宅急送”快递东西,一直非常信任它,没想到这次却出了问题。客服工作人员告诉他,收件人已经签了收条,出现这种情况公司只是表示抱歉,不能负责。
宅急送
已经验收公司不负责
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呼叫中心工作人员高女士解释说,如果邮件外包装是由委托人自己包装好的,快递员不会打开核实,出现送到物品和委托人填写快递物品不相符的情况,是委托人和收货人的问题,后果由委托人自负。并且收货人也已经验收了,公司不会承担责任。“收取委托人的10元钱是邮寄费用总计,不包括保价费。”高女士说。
北京市鼎业律师事务所的王红军律师表示,只要委托人在快递单上明确地填写了托运物品的名称,快递公司是否去打开核实,都已经对托运物品默认,并应该承担责任。
信报记者李静 实习生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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