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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3岁的牛牛(化名)参加外公寿宴时在宾馆大门被一辆奔驰车两次碾压致死(本报昨日曾作报道)。此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连日来,全国各大网站竞相转载,近10万网友发帖留言,掀起了一场网上声讨热潮。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开车人中,流传着一种“撞死要比撞伤强”的所谓潜规则,这让人感到担忧。
初步判定:过失性致人死亡
昨日中午,记者再次驱车赶往都江堰了解最新进展。21日,交警出示了“交通事故(不立案)通知书”,警方对肇事司机彭永生初步定性为:过失性致人死亡。
四川刘范杨张律师事务所范安彬律师称,所谓“交通事故不立案”,就意味着:这起事故不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另外也不仅仅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加上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的事实,说明肇事司机肯定是涉嫌刑事犯罪。
家属:将告肇事司机
昨日下午,牛牛家属雇请的律师到达现场,全权代理此案。下周一,代理律师将在蒲阳路派出所提取警方口供。然后根据警方的定论,决定是否以故意杀人罪把肇事司机彭永生告上法庭。同时,根据此案的具体情况,和车主方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公司协商相关赔偿事宜。牛牛姨妈李玉兰表示:“无论如何,我们都将把肇事司机绳之以法。”
重庆派专人赴川善后
昨日下午,记者向重庆市交警部门联系,得知肇事车今年7月18日才上户,属重庆博赛矿业集团公司所有。下午2:15分,记者来到解放碑世贸大厦47楼的博赛矿业公司。前台一名小姐承认,该车是该公司的,司机彭永生也是公司司机,此前已调到公司驻成都一个下属企业上班。记者辗转联系上该集团工会主席何文,他已经专程赶到都江堰处理善后事宜。
司机:撞死比撞伤强
昨日,记者对多名驾驶员进行了电话采访,其中有16人坦言自己知道“撞死要比撞伤强”的潜规则。西昌长途驾驶员王某称,他在驾驶大货车时,一般不会在出现紧急状况的情况下主动去踩刹车。这是因为如果踩了刹车可能会造成对方受伤,那么赔偿的数额恐怕是一笔天文数字。而如果造成对方死亡的话,其赔偿的数额将会比撞伤少得多。成都出租车司机刘师傅说:“其实撞死比撞伤强,已经成为了我们这行的潜规则。”
律师:严惩肇事司机
针对社会上频频出现的倒车碾人、肇事逃逸的恶行,四川远谋律师事务所吴松祥律师称,根据目前我国刑法规定,对交通肇事者,最多判3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本案中,如果警方调查后认定,肇事司机故意碾压小孩并致其死亡,那他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当判处10年以上、无期徒刑乃至死刑。
为遏止故意撞死人的恶行,吴律师建议,一是提高死亡赔偿金数额;二是加大对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的肇事责任人的惩罚力度。据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今日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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