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临江门奎星楼A栋9-3颜庆:我在渝中区两路口买了一套新房,今年10月28日接房时,开发商称有关证件没有办好,可能要明年5月才能全部办好。我就一直没有接房。请问:开发商这种行为是否是违约呢?
主持律师沈仁刚:如您与开发商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交房时需要出示的证件包括:《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及《房屋备案登记证》。
本周主持:本报律师团成员沈仁刚律师。咨询法律问题请登录www.cqwb.com.cn点击《律师在身边》栏目留言,或发邮件至记者信箱cqwblawyer@126.com,或电话63820315。(以上仅属律师个人观点)记者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