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白明辉)昨天,黎昌海鲜大酒楼相关负责人致电本报澄清,醉酒大闹交通队的女子并非他们员工。
昨天,本报以《醉酒女司机大闹交通队》为题,刊登了在和平里附近,一名徐姓女子在醉酒驾车被交警拦下后,不但不接受处罚,反而对民警投以污辱性语言被拘留的报道。
12月20日夜间,这名醉酒女子在交通队的询问笔录上称,自己是“黎昌海鲜大酒楼海淀某分店的业务经理……”昨天下午,该酒楼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这一说法。“徐某的做法极大地损害了我们的企业声誉和品牌形象。”该负责人表示,看到报道后,包括董事长在内的黎昌高层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内对管理公司及旗下6家分店的近2000名在职员工及已经离职员工的档案进行调取。“调查结果证实,公司从来没有这名员工。可以说,徐某与我们企业没有任何关系。”该负责人说,他们对此事的发生表示愤慨与不解。“我们的律师正在收集相关证据,保留对徐某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