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专题:3岁幼童被奔驰两次碾压致死
本报记者陈刚 周滔摄影报道
都江堰奔驰车碾压3岁儿童案今天进入第3天,但警方对案情还是守口如瓶。昨天孩子家属已经正式约见律师,准备“肯定”要发生诉讼。孩子的家长并没有透露和律师商谈的细节及索赔金额,但是孩子父亲表示,家属将向肇事方和宾馆同时提出索赔。
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昨天上午,被奔驰车碾死的3岁幼童刘兴志的父母和两位亲戚来到承办此案的都江堰市蒲阳路派出所,但是办案警官没有告诉他们调查的情况。 孩子的父亲说,警察的答复要到第7天。
前去采访的多路记者也得到的是同样的答案。派出所负责人一见记者第一句话就是问有没有采访许可,他表示如果有这个许可,什么都可以说。而都江堰公安分局负责对外宣传的警官依然强调现在调查还没结束,采访的事暂缓。
昨天上午,孩子父亲说,他们已经请了律师,准备在民事方面提起诉讼。据了解,这名律师来自重庆,目前正在展开调查取证。不过具体要求赔偿多少,家长表示将会和律师商谈。
孩子家属将向宾馆索赔
事发后,虽然宾馆方面态度积极,一直在协助受害人处理有关问题,并提供多间客房供家属接待用,但是孩子的家属认为,宾馆方在这次事件中负有一定责任,所以会对他们提出赔偿要求。据孩子的母亲讲,事发时国堰宾馆玻璃门处有一名门童,他亲眼看到孩子被两次碾压却没有制止。
对此,宾馆的一名总经理助理在和家属谈话中,认为“有些事情就算制止也不可避免”。但该总经理助理也向家属表示,如果经过相关部门认定后,宾馆该承担一定责任,宾馆方不会推卸。
相关链接:肇事司机将以涉嫌什么罪名逮捕?
碾死的3岁幼童的肇事司机将以涉嫌什么罪名被逮捕?这是读者很关注的问题之一,但是这个问题的答案要等警方调查结束才能知晓。
此前发生过的类似案例情况是怎样的呢?
案例1
2006年4月4日,浙江台州市黄岩双江小区丹桂花苑发生一起蹊跷的交通事故,一辆银白色帕萨特轿车倒车时,撞倒一名陈姓老太太。之后,车子竟先后三次倒车,反复五次碾过了老太太的身体。目前,黄岩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肇事司机赵小程。
案例2
2006年4月10日,一辆飞桑塔纳轿车在成都新津县武阳路上,撞倒了69岁的邵国安和他7个月大的孙女。19岁的司机何羽竟倒车将仍在路上挣扎的老人活活碾死。成都市中院经开庭审理后,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何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律师观点 :只要喝了酒 驾车都违法
对于碾死幼童刘兴志的司机被查出血液中乙醇含量19.64mg/100ml的问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律师向东说,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至80毫克的驾驶员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这是交警部们对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进行处罚的一个参考依据,并不是说,驾驶机动车前少喝点酒,酒精浓度达不到20毫克/百毫升的“酒后”标准,就不是交通违法行为。本报记者
龚锐 (责任编辑:刘娅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