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对陈化粮违规倒卖案件的查处中,发现少数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存在对陈化粮购买限量审查不严、工作不细等问题。为此,国家粮食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陈化粮销售处理和监管工作,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切实保证人民群众吃到放心粮。
通知说,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现有陈化粮购买企业的资格进行全面、认真清理,严格审定并认真清理陈化粮购买资格。陈化粮购买资格严格限定为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正常、具备陈化粮的仓储和加工能力、信誉较好的酒精和饲料生产企业。授予陈化粮购买资格时,必须经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对于小型酒精、饲料生产企业,以及有陈化粮购买资格、但近几年从未参与陈化粮购买的企业,年审时不再受理其购买资格申请。
通知说,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对陈化粮销售处理组织工作的领导和监管,严禁超量购买陈化粮。陈化粮购买企业每次购买陈化粮的数量不得超过半年的粮食消耗量,全年购买的数量不得超过全年粮食消耗量。组织陈化粮销售的单位要在购粮企业资格认定书上注明企业每次实际购买陈化粮数量,并盖章确认,严禁企业超量购买。发现超量购买的,要追究组织陈化粮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记者杜海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