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曹倩)黄先生为亲人举行葬礼仪式时拍摄的照片,2年后突然出现在南京殡仪馆的展示板上“任人观瞻”。黄先生认为,殡仪馆利用他们的照片做了那么久的宣传,这种做法明显侵犯了他与其家人的肖像权。 而殡仪馆则坚持“照片已经过模糊处理,不能算侵权”。经过四次协商,双方对是否侵权仍未能达成一致,甚至发生了肢体冲突。昨天记者获悉,黄先生一纸诉状将南京殡仪馆告上了法庭。
2004年11月,黄先生的老父亲过世,在石子岗南京殡仪馆举行了隆重的葬礼,葬礼的过程被殡仪馆的工作人员拍了照。事后,殡仪馆表示,黄先生如果需要照片必须另外加钱,否则,他们会把底片销毁。黄先生觉得这是一段痛苦的回忆,所以没有要照片。
今年11月22日,黄先生的弟弟因为老丈人过世再次来到了该殡仪馆,无意中发现2年前自己家举行葬礼时的照片被做成展示板,放在了殡仪馆大厅里。那些照片虽然脸部已经做了处理,但是黄先生还是一眼认出其中有3张是自己和家人的照片,同时在殡仪馆的业务洽谈室里,也有一块殡葬礼仪宣传的展板,上面也有那些照片。
黄先生认为,殡仪馆在没有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活人的照片作为殡葬活动的宣传工具,不仅伤害了当事人的感情,也侵犯了当事人的肖像权。为了讨个说法,黄先生让自己的女婿带着相机来到殡仪馆,拍到了摆放在殡仪馆大厅里的那块展示板。黄先生找到殡仪馆的工作人员,以伤害当事人感情、侵犯肖像权的理由提出赔偿10000元的要求,但殡仪馆的工作人员坚持认为展示板上并不是黄先生一家,不存在侵权问题,因此拒绝赔偿。
记者通过南京市殡葬管理处找到了殡仪馆的崔馆长,她说“我们做展示板是为了做殡葬仪式宣传,照片是经过模糊处理的。”崔馆长表示,在五年前殡仪馆就已经不开展为客户葬礼仪式拍照的业务了,都是客户自己拍照。他们现在展示板上用的照片不是黄先生一家的照片。
今年12月1日,黄先生和家人第四次来到殡仪馆,希望殡仪馆的相关工作人员对侵权问题能给个说法。交涉过程中,双方对于是否存在侵权行为仍然各执己见,商讨气氛一直很紧张,最终以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一人头破一人骨折结束了这次协商。对当天发生的冲突,双方各执一词。黄先生说当时是殡仪馆叶副馆长先用对讲机砸他,才会引发后来的冲突,殡仪馆的叶副馆长则说,黄先生他们是有备而来,拿着锁摩托车的地锁就朝他头上砸过来。在冲突中,黄先生的妹婿第九根肋骨骨折,叶副馆长的头被砸破,缝了十几针。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小冰告诉记者,解决这类纠纷首先需要确定是否侵权。这起纠纷中的照片是做过模糊处理的,这就牵涉到一个度的问题,现在确定是否侵权的关键是要看殡仪馆对照片的处理程度,这是需要通过鉴定的。如果黄先生认定殡仪馆侵权,就要搜集包括照片在内的相关证据。
目前,黄先生已经向法院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