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自带一瓶酒到湘水之珠大酒楼喝完后,王先生被该酒楼强收100元“开瓶费”。认为对方是“强制消费者消费”,王先生将湘水之珠大酒楼告上法院。近日,北京市海淀法院认定“开瓶费”属于不当得利,判决该酒楼返还王先生的100元--至此,北京首起饭店“开瓶费”官司,以消费者得到法院的司法支持而告终。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