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胡彩丽通讯员周钢报道:记者昨从武汉市民政局获悉,城市居民低保第五次提标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低保户每月将可多领20多元。
据悉,按照新的低保发放标准,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和东湖旅游风景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220元/月提高到248元/月。 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现行的165元/月提高到186元/月。
据介绍,1996年3月武汉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为中心城区低保户每月发放低保金120元;1998年启动远城区城市居民低保工作,为远城区低保户每月发放低保金110元;2004年10月又启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10余万农民受益。10年间,低保已五次提标。
武汉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马黎西介绍,与10年前相比,中心城区低保翻了一倍多,涨幅达106.67%;远城区翻了近一倍,涨幅达69.1%。3年前,武汉已做到应保尽保。
据悉,城市居民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这次提标将惠及江城28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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