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宋广玉)“物价指数上升一个百分点,低保家庭人均增支39元。建议当年物价指数上涨3%时,应给予低保户120元左右的补贴。”昨天,在市社科联(院)举办的首届南京市社科系统学会学术年会上,市物价局课题组一项题为《市场价格变动对城市低保家庭生活的影响和对策研究》的调查报告中提出这样的建议。
目前,我市城镇低保家庭(不包括农村)共37896户,75727人。其中六城区19727户,42204人。市物价局委托市城调队去年4月起对100户低保家庭为期一年的跟踪调查显示,低保家庭人均总收入为4245.9元,转移性收入,即是政府救济和亲友资助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72.3%,是主要收入来源。他们的消费支出主要用于食品消费(占44.7%)、医疗保健开支(占15.8%)、教育开支(占16.9%)、居住开支(占10.9%)等刚性消费方面。人均食品支出为1734.79元,只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的44.1%,但其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即恩格尔系数高达44.7%,高于全市平均水平8.5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更是高达48.5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1.54个百分点。
调查还显示,物价指数每上升一个百分点,低保家庭人均增支39元。由于食品、医疗、教育和居住方面的消费占低保家庭消费比重的88.2%,食品、就医、教育、居住对低保家庭的影响程度分别是全市平均水平的1.95、3.22、1.67、1.88倍。市物价局课题组建议,根据现有状况,当年价格指数上升3%时,给予低保户120元左右的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