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贺州12月23日电(记者刘水玉)广西壮族自治区洛湛铁路大桂山隧道“12·10”事故联合调查组23日下午在此间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汇报时指出,大桂山隧道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已基本查明。
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韦干说,大桂山隧道发生死6人伤1人的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经过是,白天施工人员将领出的、尚未使用的约140公斤炸药留在了隧道,夜班作业人员喷锚支护中焊挂作业。 专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现场勘查分析,很可能是因为电焊火花引发了雷管和炸药爆炸。由于现场遭到了人为破坏,当事人已全部在事故中死亡,受伤的人当时离爆炸现场较远,事故发生的细节和原因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分析才能得出最终结论。
事故调查组同志介绍,事故大约发生在10日23时30分。爆炸事故发生后,施工队负责人就向中铁十七局四公司洛湛铁路工程项目部负责人作了汇报。项目部有关负责人23时43分左右赶到了现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部有关负责人商量了转移遗体、隐瞒不报的事情。随后,他们将遗体分别转移到了广东、湖南和贺州。第二天,四公司洛湛铁路工程项目部所有领导人都知道了这一情况,但也没有向上级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这次重大事故暴露出了承包单位将工程违法转包,以包代管;施工队伍素质低、违章严重、管理混乱;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漏洞多,对作业违章现象熟视无睹等问题。事故发生后,施工方将100多名民工全部遣散。这次事故是一次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安全生产瞒报事故。
另据事故善后工作组介绍,按照依法依规、入情入理、妥善处置的原则,善后补偿协商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至23日下午止,6具遇难者遗体已火化,受伤者已康复出院,遇难者家属已离开善后处置地返回原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