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方女士:我是今年7月毕业的研究生,分配到重庆某市直机关工作,学校的户口已经下了,但单位的户口却因为种种原因迟迟没有上。我打算明年1月结婚,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如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市民政局:国家《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若其户口迁移证在有效期内,可在其原户口地办理结婚登记;若户口迁移证已失效,必须等其户口落实后再在其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